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设立比利时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8]98号)
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
你公司首席执行官Yves Poullet先生致我会申请设立北京代表处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公司在北京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比利时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英文名称为:Euroclear Bank SA/NV Beijing Representative Office。代表处限于在中国境内代表欧洲清算银行有限公司从事与其结算及托管服务业务有关的咨询、联络和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