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128号)
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筹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石合行筹〔2007〕3号)、《关于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关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申请筹建材料的审核意见〉的整改报告》(石农合行筹〔2008〕3号)、《关于筹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的请示》(石农合行筹〔2008〕4号)及《关于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发起人调增及对暂时未找到原社员的股金进行清理的说明》(石农合行筹〔200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
二、同意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方案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