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2008年职业生涯培训暨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87号)
机关各部门:
经会领导批准,现将银监会2008年职业生涯培训暨年度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是实施员工职业生涯培训的第一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以人为本、认真组织,并注意积累经验,不断加以完善。
二、各部门组织实施培训必须按计划执行。培训实施前一个月,举办部门应以签报形式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具体说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天数、师资安排和经费预算等等。方案须经人事部、财会部、培训中心会签,报分管会领导批准。培训地点应尽量安排在北京,确需在外地培训的,原则上须安排在顺德、沈阳或北戴河培训中心。
三、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得突破培训计划,确因工作需要,但又没有列入培训计划的,或在计划内超出规定人数和培训期限的,各部门可作为特殊情况提出申请,经人事部、财会部、培训中心会签,报分管会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会领导双签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