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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8]110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关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招银发〔2007〕817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MB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2楼。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由你行独资设立。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三)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五)同业拆借;

  (六)向金融机构借款;

  (七)境外外汇借款;

  (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九)经济咨询;

  (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张光华董事长

  张雁翎董事、总裁

  郑先炳董事

  殷绪文董事

  刘小明董事

  张健董事

  王万青董事

  朱曦副总裁

  刘卫东副总裁

  五、批准《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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