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组织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使活动向小城镇和农村拓展,扩大社会参与面,探索新的组织方式,创新宣传手段,使活动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加强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进一步完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平台,深化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工作;做好重大事项和信息的报送和新闻发布。
--组织好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
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等宣传纪念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加快规范标准建设及其宣传培训和测查认证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标准化现状调研和规划工作,完善语言文字标准体系;抓好最急需的、影响面大的规范标准的研制工作,审定发布《规范汉字表》以及汉字属性、汉语语音、语汇以及外语应用等系列规范,及时整合、修订已发布的规范标准;加快中文信息处理规范标准建设步伐,为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服务;充分发挥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会、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测查认证中心和有关学会的作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语言文字应用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认证工作;进一步开展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中文信息处理标准的协调统一。
2.加强科学研究,推动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努力推动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推进语言文字研究手段和语言文字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为语言文字工作者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搭建汉语信息处理的资源平台,探索资源建设与汉语信息处理技术应用的结合点;推动语言文字知识库、各种语料库、“中华大字符集”等资源库的建设,对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并提供给社会使用,探索全国语言资源的共享机制;指导地方制定当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三)加大对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保证工作的均衡发展
1.重点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普及普通话工作。形成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的整体思路、规划;加强对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继续开展少数民族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完善培训课程与教材体系,开展远程教育,逐步扩大培训规模;有计划地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为主要劳务输出省份送教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