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建设工作,将制订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发展战略纳入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总体战略规划,把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主要领导要主持研究,建立健全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整合资源,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大对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发展改革、财政和编制管理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卫生统计与信息机构,增加卫生统计与信息机构的建设经费和人才队伍培训经费,满足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发展需要。经济条件较好的东部地区要列支专门经费用于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中西部地区卫生部门要会商财政部门,争取加大上级财政经费转移支付,加快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用人单位和社会资助为辅的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并制定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加大对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三)健全体制机制,激发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的活力。要围绕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环节,建立健全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发展制度和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培养机制。要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教育培养的需要,与教育部门协商拓宽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培养的途径,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的教育培养以学校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为主,以本科层次教育为发展重点,逐步扩大研究生层次教育,专科层次教育作为补充,多渠道培养适应医改和卫生信息化发展的人才,增加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的增量投入。继续教育要重点做好对原有人才的知识更新培训和新上岗人员的基础性专业培训,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对培训项目要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学分,为人才职称评定等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选拔和聘用机制。针对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的类型,制定公平、公开、透明的选拔和聘用方式,将愿意从事卫生统计和信息化工作的人才吸收充实到各级卫生统计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留得住、用得上和用得好人才。在选用机制和标准上,要充分认识到卫生信息人才的交叉性和多样性,在进行人才选拔时,应当根据不同专业背景和不同岗位要求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方法。要深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打破人才“单位所有”、“部门垄断”,以及地域、户籍限制,鼓励跨单位、跨地区选用人才,同时避免人才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理方法单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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