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层次卫生统计人才工程。高层次卫生统计人才为具有统计专业教育背景,熟练掌握统计专业技能,同时具有卫生管理知识,熟悉卫生政策的一类专业统计人才,主要从事卫生统计的组织、管理和统计数据的综合分析及利用等工作。高层次卫生统计人才一般要经过国家认可的高等院校专业培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统计机构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专职高层次统计人才,发挥其在统计管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参谋作用。要吸引和鼓励有统计和相关专业背景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统计工作。研究制订高层次卫生统计人才发展规划,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卫生统计人才队伍。实施卫生统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在国内有影响力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要加强对高层次综合卫生统计人才的卫生政策、卫生管理等知识培训,更好地服务卫生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统计工作的作用。
(三)实用型卫生信息技术人才工程。实用型卫生信息技术人才为具有基本信息技术和系统操作教育背景,能够熟练掌握信息技术应用技能的一类专业人才。实用型卫生信息技术人才主要从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系统和卫生综合管理平台运维等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统计信息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实用型信息化人才,发挥其在卫生信息化建设中的管理、协调、推进等方面作用,要加强其在岗培训和知识更新,更好地服务卫生信息化工作。制定在职在岗培训规划,有关人员接受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与年度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卫生信息化人员定期继续教育制度。
(四)复合型卫生信息化人才工程。复合型卫生信息化人才为既掌握信息技术,又了解医疗卫生专业特点,熟悉工作流程,具有一定卫生专业知识和信息技术技能的人才。这类人才主要从事规划、组织卫生信息化建设及卫生信息标准、规范和政策的制订等工作。要大力加强区域卫生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吸纳、选拔既具有卫生信息化技术又具有一定的规划、组织、管理能力的人才。各省(区、市)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复合型卫生信息化人才培养基地,满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人员业务培训需求。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