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总量基本适应卫生统计和信息化事业发展需要,各级卫生行政、统计信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机构进一步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卫生统计和信息工作,人才区域分布和配置结构趋于优化,人才短缺局面得到明显改善,人才整体水平全面提升,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卫生统计和信息人才发展的工作机制,着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宜、素质精良、结构合理、技术与管理兼备的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
(三)基本要求。
一是坚持聚焦战略、需求导向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医改进展监测评估和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和要求,在提高现有人才素质的同时,加大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的增量投入。
二是坚持优化结构、确保重点的原则。要根据医改进展监测评估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领域,优化人才结构,分清轻重缓急,提出人才发展的优先顺序以及急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计划,推进整体工作。
三是坚持创新机制、注重能力的原则。要创造人才施展才干的环境,搭建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靠事业、激励和制度吸引人、留住人和用好人。坚持唯才是举的原则,更加关注人才的能力和作用发挥。
四是坚持拓宽渠道、多方参与的原则。卫生信息化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和企业多方参与,依托市场聚集资源,拓宽渠道,形成合力。要侧重于卫生信息化标准规范的制定和行业指导工作,合理引导社会和企业人才资源投入卫生信息化工作。发挥学(协)会和专家团队的作用,集思广益,促进工作。
三、主要任务
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四个工程”,即实用型卫生统计人才工程、高层次卫生统计人才工程、实用型卫生信息技术人才工程和复合型卫生信息化人才工程,建立一支适应卫生统计和信息化发展需要的多层级人才队伍。
(一)实用型卫生统计人才工程。实用型统计人才为具有较为丰富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统计技能,从事相关卫生专业学科(如医疗服务、妇幼卫生、疾病防控、卫生监督、财务资产和人力管理等)专项统计的人才。这类人才在卫生统计人才中占有很大比重,从事基础性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工作,对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起着关键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所规定的统计内容,结合机构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合理配备既熟悉业务工作又具有统计技能的统计专业人员。逐步提高卫生统计人才队伍素质,重点加强统计知识、统计技能和统计法规培训。制定在职在岗培训规划,对在职在岗统计人员每3年进行一次全员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任与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专业统计人员定期继续教育制度,每年要派出人员到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部门进修学习。各省(区、市)要建立专业统计人员培训基地,利用高、中等医学院校和专业卫生机构(如妇幼卫生、疾病防控机构)的优势,积极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专业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