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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卫办综发〔201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统计与信息化服务能力,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国家、省、地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统计与信息化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大部分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统计法》关于部门统计工作的要求,以及卫生信息化快速发展的需求,成立综合统计信息机构,配备专职卫生统计与信息人员,地市级及以下卫生行政部门也都配备了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卫生统计与信息人员,较好地完成了统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但是,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直存在总量不足、专业程度不高等问题。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等方面还缺乏相关的配套政策,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机构性质不明确、人员待遇偏低和编制限制等因素,现有人员变动频繁,人才队伍不稳定,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人才缺口问题突出,直接制约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的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阶段。医改监测统计任务越来越繁重,政府和社会公众卫生统计服务需求越来越广泛,要求越来越高。卫生信息化作为医改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技术支撑,日益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在医改新形势下,卫生统计与信息化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加强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十分紧迫。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创新卫生统计与信息化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制度及机制,增加人才总量,提升人员素质,为全面完成卫生统计与卫生信息化工作任务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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