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阿联酋联合国民银行公开合股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7]459号)
阿联酋联合国民银行公开合股公司:
你行首席执行官Mohammad Nasr Abdeen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行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阿联酋联合国民银行公开合股公司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为:Union National Bank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