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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四是日常监管力度不够。对机构违法违规查处不严,责任追究不力,查处不及时等行为。

  (二)深化治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业活动中的下列问题。

  一是伪造、转让、租借资质证书或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规问题。

  二是开展安全评价不到现场,虚假检测检验,冒用签名、挂名,转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报告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是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质量过程控制执行不力,制度形同虚设、管理混乱,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归档不规范等问题。

  四是专业人员配备和专业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技术装备不能满足专业技术服务需要等问题。

  五是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违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2011〕210号)要求,没有及时将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或是公开不及时、公开虚假信息等问题。

  (三)着力构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规范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监管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研究制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综合考评办法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规范服务标准,完善现场评审专家随机抽选、专家评审和专业技术能力审查制度;建立更加严格的从业行为规范与承诺制度、违法违规机构“黑名单”公开通报制度、机构业务范围增减核销等制度和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积极构建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各方监督。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标志管理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资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示、公告、查询,进一步推动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实施,推动资质审批和监管网上运行制度的完善。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创新监管方式。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制定的“九条纪律”、“双五条规定”等有关要求,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排查廉政风险,采取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并完善加强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和廉政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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