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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提供规范化的网络支付服务,建立健全其规章制度,如支付系统安全制度、用户注册管理制度、账户和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监管和举报制度、支付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等。

  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登记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运行、维护网络支付平台系统,落实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高度重视网络支付平台系统的稳定和安全,采取各种合理有力的措施保证网络支付系统稳定和安全地运行。

  用户注册管理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要求网络交易方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供企业真实身份信息或个人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对用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注册资料的备份。如果发现和证实用户使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有权利及时对该用户进行注销,并保存有关记录。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对用户的注册信息至少保存2年(从最后一次登录算起),同时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还应保存和及时更新用户登录日志。

  保证账户和资金安全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根据网络交易的特点,采取合理有力的措施保证用户身份信息、账户以及密码的安全,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恶意占压资金、非法套现、挪用或转移资金以及非法融资等。

  支付数据存储和备份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及时保存其平台上发生的网络支付的相关信息、记录或资料,保存时间自支付完成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国家另有规定资料保存年限除外。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具备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灾难恢复和相应技术手段,保证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不可更改性,并在必要权限核查后可检索查用。

  纠纷处理
  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提供网上纠纷处理机制和投诉渠道,当发生纠纷时,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应积极协助取证和纠纷协调处理。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

  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具备法人或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资格,当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通过网络提供服务时,则需要在相应网络上提供其主体资质证明以便核准查询,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提供规范化的交易辅助服务,建立健全其规章制度,如辅助服务管理制度、辅助服务数据存储和备份制度、辅助服务纠纷处理制度等。

  保证辅助服务的稳定和安全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按照交易辅助服务的要求提供稳定和安全的辅助服务,并采取各种合理有力的措施保证辅助服务的稳定和安全。

  辅助服务数据存储和备份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保存与其发生辅助服务的相关信息、记录或资料,保存时间自辅助服务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国家另有规定资料保存年限除外。
  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应保证辅助服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和不可更改性,并在必要权限核查后可检索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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