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的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将于2012年8月18日-2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联合举办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活动。该活动是集“阳光体育运动”展示、青少年体育竞赛、论坛研讨、文化交流四大内容于一体的大型青少年体育活动。

  现将相关活动规程和日程安排下发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附件:1.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

  2.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日程安排

  3.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规程(一)至(六)

  4.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项目报名表

  5.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文化交流艺术作品征集方案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 惠陈隆

  电 话:(010)87182605(传真)

  官方网站:sunshine.sports.cn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12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赤峰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四、活动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2年8月18日-21日(17日报到,22日离会)
  (二)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五、参加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以各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为单项参赛单位。
  六、活动内容
  (一)体育比赛
  主项:五人制足球、三人制篮球、跳绳、踢毽
  兼项:拔河、校园定向跑
  (二)阳光体育活动展示
  选取在广大学生中喜闻乐见,具有时尚性、文化性和民族性等特征的体育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体验,包括:科技体育项目、软式垒球、棋牌项目、趣味田径、四季冰场、气排球、五洞高尔夫、笼式足球等。
  (三)论坛
  论坛拟定“公益?健康?文化”为主题,力邀相关部委领导、社会知名人士、体育明星出席,进行高规格的深入研讨。
  (四)奥林匹克文化交流
  1.开幕式、闭幕颁奖晚会
  2.奥运明星互动环节
  3.“我心中的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体育书法、摄影、诗歌和运动日记的评选与展览
  七、参加办法及范围
  (一)体育比赛项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阳光体育活动展示项目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三)论坛参加办法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文化交流的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请各代表队提前组织一个节目,以便在晚会上进行交流表演。)
  八、竞赛项目规程
  竞赛项目规程见附件3。
  九、比赛项目组队的规定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每队25人,其中领队1名(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或教育厅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人担任),教练员4人,运动员20人。运动员中参加五人制足球比赛的7人(男、初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三人制篮球比赛的4人(男、高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跳绳比赛的5人(其中包括3名女运动员),参加踢毽的比赛4人(其中包括2名女运动员)。以上比赛项目为主项,参加每一个主项的运动员需来自同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比赛项目,并以学校为项目的基本参赛单位。
  另外,兼项中拔河比赛和校园定向跑比赛的参赛运动员由以上20名运动员中产生,其中参加拔河比赛8人(4男、4女),参加校园定向跑比赛4人(2男、2女)。
  十、参赛条件与资格
  凡有正式学籍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身体健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年龄为12至18周岁,均可以按照规定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参赛。
  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必须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不准参赛。
  十一、资格审查
  各地体育、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切实把关,确保参赛学校、学生身份的真实性,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经组委会调查核实后将严肃处理。
  十二、表彰和奖励
  根据参加体育比赛的成绩,分等次对代表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受邀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展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对参加体育书法、摄影、诗歌和运动日记展的优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每一位参加活动的学生都将获得相应的证书。
  十三、竞赛报名方法与截止日期
  (一)竞赛报名方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共同协作并把关,根据竞赛项目设置选拔和推荐相关学校和运动员,组织好报名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负责汇总各项目报名的学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加盖省(区、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三个部门的公章后分别以传真形式传送至以下两个单位:
  1.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青少年体育研究与发展中心
  惠陈隆  电话:(010)87182616(传真)
  2.赤峰市体育局
  李国军  电话:(0476)5881588 5881586(传真)
  同时请从本次体育节活动的官方网站sunshine.sports.cn下载报名表的电子版。
  (二)报名截止日期
  2012年7月10日
  十四、报到日期、地点与要求
  (一)报到日期
  组委会相关人员、仲裁主任、裁判长于8月15日报到;仲裁、裁判员于8月16日报到;运动员、教练员、领队于8月17日(中午12点前)报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