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12〕9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桐城市博物馆冠名为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的请示》(皖政〔2012〕53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桐城市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安徽中国桐城文化博物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