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7]37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你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请示》(邮储请字〔200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二、你行应根据各地邮政储蓄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实际情况,通过内部授权方式,稳步开办此项业务。对此项业务单一客户贷款最高金额和单张质押凭证面值最高金额,由你行在50万元限额内进行授权,并报当地银监局备案。
三、你行在开办此项业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新开办此项业务的邮政储蓄管理机构应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密切关注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防范风险,稳步推进此项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