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
刚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是在巩固和发展“十二五”时期开局良好势头,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重要任务。现就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开得很成功,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这次会议必将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奋发有为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各地律师协会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用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好全国“两会”精神的传达学习。要重点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同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贾庆林主席的报告,认真学习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深刻领会过去一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深刻领会2012年主要任务;深刻领会全国“两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的工作部署要求。要通过传达学习“两会”精神,切实把广大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全国“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