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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众教育服务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十六条 来访人员进入服务区后,可自由阅览宣传教育资料,在相关工作人员指导下使用触摸屏等设备了解金融基础知识,或直接向咨询员咨询。

  第十七条 咨询员应详细记录前来咨询的来访人员身份和咨询情况,并每日向创新监管部报送咨询记录。对不属于银监会监管职责范围的,应给予适当引导,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投诉或上访的,应根据我会有关规定告知适当途径;对服务区宣传教育资料和触摸屏等媒介已有详细介绍的,可指导来访人员自行查询;对无法当场提供答复的,咨询员应填写《书面解答需求单》,按固定格式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

  第十八条 咨询员应客观、严谨地解答来访人员提问,介绍金融基础知识,不得提供有偏向性的意见,不得提供猜测性、推断性答复,不得推荐特定银行的特定产品和服务。

  第十九条 咨询员在服务区工作期间,应当依法保守国家机密,并有责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咨询员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填写的《书面解答需求单》送创新监管部。创新监管部将《书面解答需求单》分类后,送相关部门综合处。

  相关部门收到创新监管部转送的《书面解答需求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回复意见书面反馈创新监管部。咨询员收到创新监管部整理提供的答复口径后,通过来访人员登记的联系方式予以答复。

  第二十一条 创新监管部应定期整理咨询记录,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宣传教育资料内容,对部分金融基础知识提供统一的答复口径,每月将公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摘要报会领导参阅。

  第二十二条 创新监管部收集会内各部门、各银监局向服务区提供的公众教育信息,每季度向办公厅反馈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厅纳入信息工作统一考核。

第五章 安全保卫与应急安排

  第二十三条 服务区与办公区由门禁隔离,除区内工作人员可持卡通行外,外部人员和我会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从服务区出入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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