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法规部、银行一部、银行二部、银行三部、银行四部、非银部、合作部、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向创新监管部提供和更新有关公众教育、风险提示等信息,并按《咨询员值班表》向服务区派出咨询员,引导来访人员采用适当途径顺利获取金融基础知识相关资料,解答和回复部分提问和咨询。
第八条 信息中心负责服务区技术及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进行电脑、触摸屏等设施的安装和维护工作,设计和管理公众教育信息库、公众教育服务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站等,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转。
第九条 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区基础设施的配置、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十条 各银监局负责及时收集公众金融知识教育、风险提示等信息报送创新监管部,并负责辖区内的公众教育服务相关工作。
第三章 服务区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 服务区配备两名咨询员,由法规部、银行一部、银行二部、银行三部、银行四部、非银部、合作部、创新监管部、培训中心等部门根据《咨询员值班表》轮流派出。各部咨询员每次在服务区值班时间原则为一周,并可视工作需要延期一周。遇出台重大政策和公众高度关注部分热点问题的情况,创新监管部应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增派临时咨询员值班。
第十二条 咨询员按照《咨询员值班表》准时上岗,佩戴胸牌,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确需离岗,应由所在部门书面通知创新监管部,并补派接替人员。
第十三条 咨询员应充分利用服务区各类资源,及时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做好来访人员身份登记和咨询情况详细记录;对无法现场解答的问题,填写《书面解答需求单》,送创新监管部转相关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将答复口径提交创新监管部整理后,由咨询员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回复来访人员。
第十四条 安全保卫人员应严格执行我会相关安全保卫制度,准时上岗,负责服务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服务区秩序,并及时报告和处置紧急事件。
第四章 基本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服务区周一至周五开放,工作时间为上午9:30-11:30和下午13:30-16:30,遇法定节假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