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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年体育司、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举办2012年阳光体育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比赛的通知

  4.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后,5秒钟内各队必须连接好队伍,否则当犯规一次。
  5.每队犯规累计两次,则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6.起点到终点的距离为20米。
  (五)素质比赛的视频附在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站上供大家参考:http://www.sygz.net/。
  八、决定名次办法
  比赛排名进入前八名的参赛运动员,方可进行综合排名。比赛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一)单打综合名次
  综合素质测验平均分与比赛排名两项得分百分比相加,按综合分决定名次。如综合分相同时,比赛排名在先者列前。
  个人综合分=参赛运动员4项综合素质测验分值平均分×30%+单打比赛排名得分×70%。
  (二)双打综合名次
  各双打配对运动员综合素质测验平均分百分比与比赛排名分值百分比相加,按综合分决定名次。如综合分相同时,比赛排名在先者列前。
  双打综合分=各队参赛运动员综合素质测验分值平均分相加除以2 ×30%+双打比赛排名得分×70%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单项奖:各单项(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按综合名次排名分别奖励前八名,颁发证书等。
  (二)身体素质团体奖:每队所有运动员所得身体素质分之和为该队身体素质团体总分,多者列前,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仍相等则抽签确定名次,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团体总分奖:按运动员所得各单项综合排名前八名分值之和为团体总分,多者列前,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仍相等则抽签确定名次,奖励前八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和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裁判和仲裁
  (一)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有关条例。
  (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副裁判长以下人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协办单位补充。
  十一、日程安排

日 期

日程安排

时 间

地 点

7月30日

裁判员、各代表队报到

全天

中山市实验高级中学

裁判、领队联席会及技术会议

20:00

实验高级中学

办公楼五楼

7月31日

开幕式

8:30

实验高级中学

生化楼报告厅

身体素质测试

9:00

实验高级中学

旧体育馆、田径场

比 赛

14:00

阿赛奇俱乐部

运动员游园活动

19:30

太阳历广场

8月1日

比 赛

8:30

阿赛奇俱乐部

比 赛

14:00

传统学校发展座谈

20:00

实验高级中学

办公楼五楼

8月2日

比 赛

8:30

阿赛奇俱乐部

比 赛

14:00

参观孙中山故居

17:00-19:00

翠亨

闭幕式、颁奖晚会

20:00

实验高级中学

太阳历广场

8月3日

离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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