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会员应当定期对会员专网进行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及时对接入会员专网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上各种软件的补丁进行评估和升级。
第二十一条 会员应当对接入会员专网的计算机进行有效的防病毒检查和防护。
第二十二条 会员应当对接入会员专网的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扫描和加固,关闭不需要的端口。
第二十三条 会员应当对通过会员专网传输的数据进行检查和过滤,阻止病毒、恶意代码以及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数据通过会员专网进行传输。
第四章 日常运维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会员应当制定和完善使用会员专网的日常运维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流程执行运维操作,并进行记录和复核。
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当设立专职网络运行维护岗位,负责会员专网的日常运维管理。
第二十六条 会员接入会员专网的链路应当保持畅通,报盘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上午8:30前与本所前置机连通。
第二十七条 会员应当在交易期间对接入会员专网的链路、设备进行监控,并进行必要的记录。
第二十八条 会员应当保留会员专网日常操作、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
第二十九条 会员应当保存并及时更新与会员专网相关的本所技术部门和通讯运营商的联系方式。
第五章 变更管理
第三十条 会员应当制定会员专网相关设备、链路配置的变更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三十一条 会员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会员专网变更事宜。
第三十二条 会员因会员专网变更需要临时中断相关链路的,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提前报备。
第三十三条 会员变更会员专网需要本所配合的,应当经本所同意,并详细列出需要本所配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