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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专网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三所间接接入是指会员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或者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链路接入会员专网。
  拨号接入是指会员通过远程拨号接入会员专网。
  第五条 会员采用远程直接接入方式的,接入路由器和通信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当具有备份,通信链路应当采用不同运营商的链路,链路技术与管理指标应当持续满足本所相应会员链路备份和带宽的要求。
  第六条 会员采用托管集中接入方式的,应当要求为其提供托管服务的单位采用双链路接入会员专网。
  第七条 会员采用局域网接入方式的,应当具有其他备用接入方式。
  第八条 三所间接接入和拨号接入只能作为会员备用和应急接入方式。
  第九条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配置接入会员专网使用的网络协议和IP地址等参数。
  第十条 会员接入会员专网应当采用静态路由。
  第十一条 会员不得擅自撤销远程直连链路或者更改接入会员专网的通信链路用途。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定期进行接入会员专网主备通信链路的切换演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当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会员专网的接入和使用工作,并接受本所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会员进行会员专网的链路开通、变更、撤销及接入相关测试等事项,应当遵守本所关于会员链路业务办理和测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基本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建立健全会员专网接入与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对与会员专网相关的各类参数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第十七条 会员接入会员专网的专用链路应当与互联网、办公网和各营业部的内部网络有效隔离。
  第十八条 会员应当严格控制本单位接入和使用会员专网的终端数量,禁止未经许可的终端接入和访问会员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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