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12年第35号)
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联合技术收购古德里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联合技术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技术)收购古德里奇公司(以下简称古德里奇)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经审查,商务部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
《反垄断法》)第
三十条,现公告如下:
一、立案和审查程序
2011年12月12日,商务部收到联合技术收购古德里奇的经营者集中申报。经审核,商务部认为该申报材料不完备,要求申报方予以补充。2012年2月6日,商务部确认经补充的申报材料符合
《反垄断法》第
二十三条的要求,对该项经营者集中申报开始立案审查。
经初步审查,商务部认为此项集中可能对飞机交流发电系统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3月2日,商务部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5月31日,商务部决定延长进一步审查期限,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对申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审核,书面征求了有关政府部门、同业竞争者和下游客户的意见,了解相关产品信息、市场参与者情况、市场结构状况、行业特征及未来发展趋势等,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二、竞争分析
商务部根据
《反垄断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的因素,对此项经营者集中进行了全面审查,深入分析了此项经营者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其对飞机交流发电系统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