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批复
(银监复[2006]259号)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请示》(光银发〔2006〕309号)收悉。根据《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二、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严格执行《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三、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向投资者详细披露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你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加强风险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汇率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的管理。
五、你行应对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进行表外核算,并按照财政部新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会计核算制度。
六、你行应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开办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