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瑞典商业银行公共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函
(银监函[2006]124号)
瑞典商业银行公共有限公司:
你行行长兼集团首席执行官Lars O Grönstedt致我会的函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和《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上海分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业务范围和客户对象限于你行获准范围。
二、你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须遵守《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