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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美榔双塔石坝、石坊、放生池维修及绿化、保护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美榔双塔石坝、石坊、放生池维修及绿化、保护设施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782号)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你厅《关于审定<美榔双塔石坝、石坊、放生池维修及绿化、保护设施设计>的请示》(琼文发[201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完善意见:
  (一)应尽可能使用现存的旧有材料,减少使用新材料。对于石坝应严格按照文物维修的原则,详细记录条石排布及位置,尽量原位回归。缺失部分可局部补配。放生池东、南面宜维持现有无明显问题的毛石驳岸及条石驳岸,以保留一定的历史延续性。
  (二)石坊复原依据不足,暂不实施。可考虑先行修复其基台,并进一步加强石坊复原依据的研究、论证。
  (三)进一步规范图纸。补充排水总平面图;补充石坝、石坊的考古发掘图纸,包括石坊的平面发掘图等。补充石坊残存构件的实测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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