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牡丹江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6]92号)
牡丹江市城市信用社:
《关于筹建牡丹江市城市商业银行的请示》(牡城信〔2005〕32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牡丹江市商业银行。
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就绪后应向黑龙江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由该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并核准其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