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134、
135条,
安全生产法第
80条至
83条的议案(第258号);
80、姜鸿斌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81条的议案(第281号);
81、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等32名代表:关于立法保护救助流浪乞讨儿童的议案(第287号);
82、努尔拉·阿尤甫等32名代表:关于对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立法的议案(第290号);
83、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10号);
84、刘庆宁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增设欠薪罪和拒签劳动合同罪的议案(第311号);
85、石英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256条的议案(第334号);
86、贾春梅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336条,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议案(第339号);
87、王明雯等47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增加诉讼诈骗罪的议案(第355号);
88、迟夙生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的议案(第371号);
89、杨子强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对洗钱犯罪规定的议案(第390号);
90、李修松等30名代表:关于就
刑法与
治安管理处罚法相矛盾的条文进行修改的议案(第422号);
91、周建元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严惩收买妇女儿童者的议案(第441号);
92、吕忠梅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完善环境犯罪制度的议案(第442号);
93、李其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减刑假释的议案(第456号);
94、李其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中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法律规定的议案(第457号);
95、李其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中毒品犯罪的议案(第458号);
96、麦庆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219条的议案(第469号);
97、刘友君等32名代表:关于在
刑法中增设欠薪罪的议案(第470号);
98、钟启权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266条的议案(第471号);
99、龚佳禾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完善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议案(第508号);
100、伍冬兰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法第
68条第2款的议案(第516号);
101、秦希燕等30名代表:关于立法确立刑事和解制度的议案(第253号);
102、龚佳禾等30名代表:关于提请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立法的议案(第513号);
103、戴松灵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第
77条的议案(第33号);
104、周晓光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42号);
105、唐洪军等31名代表:关于制定刑事执行法的议案(第135号);
106、杨天怡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141号);
107、周光权等32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强化检察监督的议案(第142号);
108、汪夏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逮捕权改由上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的议案(第148号);
109、汪夏等30名代表:关于对执行
律师法中与
刑事诉讼法相冲突的问题予以明确或修改的议案(第149号);
110、汪夏等31名代表:关于在
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增加财产保全内容的议案(第150号);
111、孙建国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第
142条的议案(第181号);
112、王晶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219号);
113、李明蓉等34名代表:关于增设
刑事诉讼法第五编“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特别规定”或“刑事司法国际合作一般原则特别规定”的议案(第220号);
114、陈笑华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241号);
115、陈云龙等30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242号);
116、王明雯等43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第
145条的议案(第272号);
117、孙桂华等30名代表:关于设立未成年人暂缓起诉制度的议案(第277号);
118、石忠信等31名代表:关于修改
刑事诉讼法的议案(第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