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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一)千方百计减少财政赤字。近几年,国家财政连年出现赤字,数额不断扩大。1994年,国家预算赤字达669.19亿元,债务总额达1292.45亿元。财经委员会认为,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新旧体制转换阶段,财政有赤字,举借一些债务是难免的。但从现在的安排来看是大了一些,建议在预算执行中,努力增收节支,争取使财政赤字比预算规定的数额有所减少。今年的中央财政收入如果超过预算,建议一般不要再安排支出,用于减少赤字。地方政府编制预算时,在计入上级收入返还和补助以后,要坚持收支平衡,不列赤字。在地方预算执行中如果超收,也不要安排新的支出特别是基本建设支出,做到有所节余,用于解决历史挂帐等遗留问题。
  (二)努力增加财政收入。1994年预算收入增长指标低于经济增长的指标,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到14%以下,这一比例难以保证国家正常需要。建议在预算执行中努力增加收入,做到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我们认为,只要做好工作,这是有可能的。因为实际增加收入的潜力还是有的,比如,占税收比重很大的增值税增长8%,低于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增长幅度。又如,对各方面的亏损补贴数字也不小,需要严格控制,争取少补一些。通过制止违法减免税,也可增加财政收入。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还大有潜力可挖。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和财税部门要下大力气狠抓企业成本管理,推广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效率,减少浪费,降低成本,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并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要抓住目前财税改革的有利时机,通过各种形式教育广大群众和企业增强纳税意识,树立照章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的观念,逐步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社会风尚。财税部门要继续努力,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收税,依率计征,不得“包税”和违法减免税,严厉查处抗税、骗税,切实防止收入流失,使财政收入继续有比较大的增长。
  (三)从严控制财政支出。目前,经常性预算支出越来越大,1993年经常性预算结余为743.73亿元,占经常性收入的18%,1994年只有560.65亿元,仅占经常性收入的12.15%,转入建设性预算的资金大幅度减少。1994年国家预算支出的增加,许多是合理的,但有些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也可通过过细的工作适当压缩。比如,价格补贴较多,应予控制。行政事业费等经常性支出有不足的一面,也有支出过多的一面。主要是机构庞大,人浮于事。1993年由财政开支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近2500万人,比1985年的1640万人增加850万人,约增长50%。建议下决心精简机构和人员,这是世界各国解决财政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现在铺张浪费现象相当严重,不仅加剧了财政困难,也败坏了社会风气。要大力提倡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制定具体办法,采取一些过硬而又可操作的措施,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严禁擅自进口高级小轿车,减少会议开支,改进医疗费管理办法,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格控制那些巧立名目、毫无意义的出访,禁止公费旅游,坚决扭转铺张浪费和挥霍奢侈之风,从严查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
  (四)增加资金投入,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现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在扩大,全国还有8000万人尚未解决温饱,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不发达地区自身努力外,国家要从经济政策上和其他相关的方面采取措施,并通过财政预算给以必要的支持。1994年国家预算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安排25.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这个安排虽然尽了努力,增长幅度也不小,但数额不大。建议在预算执行中,各级财政在可能的条件下,特别是在财政收入超收后,适当增加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资金。
  财经委员会希望各级政府、财税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要有全局观念,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维护国家预算的严肃性,坚决执行财税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反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要发扬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减少支出,为更好地实现1994年国家预算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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