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住财税改革的有利时机,改进和加强收入征管工作。税制改革以后,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税务机关必须依法征税;税收必须按税法规定依率计征,不得“包税”和任意改变税率;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外,各级政府和任何部门都不能开减免税的口子。要把反偷税漏税的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密切注意新税制实施后新的偷漏税动向,特别对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利用填开专用发票进行偷漏税的犯罪分子,一定要严惩不贷。要适应财税改革的新情况,切实改进和加强各项收入的征管工作,防止收入流失。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有步骤地完成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的组建工作,妥善处理好机构组建过程中的业务分工和工作协调问题,确保税收征管工作正常运行。同时,要按照规定,继续抓好“两金”清欠和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两金”征管工作,不得随意减免。
(四)改进国库券发行办法,确保发行任务的完成。今年的国债发行数额很大,直接关系到财税改革的成效和财政收支平衡。完成今年的国债发行任务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大力加强宣传,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发行任务的完成。要按照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的要求,改革国债发行办法,组织好承购包销工作,完善和扩大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规范和发展国债二级市场,增强国债的流通性和稳定性。并把国债发行同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结合起来。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政的统一领导下,与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国债的优先发行。养老保险、待业保险和邮政储蓄结余应主要购买国债。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国库券卖到群众手中,这就要让群众随时可以方便地买到国债,也随时可以将国债脱手变现。同时,也要组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方便地认购国库券。各级财政、金融部门要在国债发行中积累经验,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债发行方式。
(五)控制支出总额,保证重点开支。财政支出安排要坚持量力而行,保证重点,压缩一般。今年除继续增加农业、教育、科技和基础设施等重点投入,保证国防和政法部门经费的必要增长外,要优先保证工资发放和国家粮食储备费用的开支,绝不允许挪用职工吃饭的钱去铺摊子、上项目。凡是拖欠职工工资的地区,要坚决停建、缓建用财政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凡是拖欠职工工资的单位,一律不得购买小汽车及其他高档消费品。对这个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除经批准非上不可的项目外,一般不再上新项目;对资金不落实,前景不明确的建设项目,要坚决停建或缓建。当前,资金使用中的浪费问题相当严重,房屋装修、设备购置追求高档,会议旅游、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特别是对人员编制缺乏有效控制,“人头费”吃掉了不少事业发展的资金。因此,今年要着重压缩人、车、会开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同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做斗争。同时,要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逐步减少财政补贴项目,支出总水平不能突破预算。要深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改革,继续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组织收入,实行全部收入和支出的综合收支计划管理;要坚决、全面地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等应该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实行统一的预算管理。
各位代表:1994年的财税工作任务是相当繁重的。但是,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只要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就一定能克服各种困难,取得各项改革的预期效果,圆满完成1994年国家预算任务。
附件二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1994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 柳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