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尤缇艾银行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印度尤缇艾银行有限公司设立上海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6]48号)
印度尤缇艾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P. J. Nayak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兹批准你行在上海设立代表处,代表处中文名称为:印度尤缇艾银行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外文名称为:UTI Bank Limited,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