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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迁址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迁址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42号)
辽宁银监局:
《关于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迁址的请示》(辽银监发〔2005〕25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国投弘泰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辽宁省沈阳市迁至北京市。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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