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正确处理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较不发达地区的关系。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水平有差异,这是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形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和经济发达地区都要努力帮助较不发达地区改变面貌,使各个地区都能得到发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要继续贯彻执行扶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老根据地和边疆地区发展的各项现行政策,争取在今后十年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地区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使经济面貌和人民生活都有显著改善。国家要继续对这些地区给予财力、物力和技术力量的支持,并将安排一批矿山、水利、交通和工业项目,以带动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今后十年,国家对贫困地区还要继续实行以工代赈政策,增加农民的劳动投入,改造坡地和中低产田,为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创造条件。经济发达的沿海省、市应当分别同经济较不发达的省、区签订协议或合同,采取经验介绍、技术转让、人才交流、资金和物资支持等多种方式,在互利的基础上帮助它们加快经济发展。经济较不发达地区要大力发展农、林、牧业,建设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和一些加工工业项目,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使生产和生活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四)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
提高经济效益是今后十年经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已经讲了多年,在不少方面也有进步,但总的来说经济效益差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生产消耗高,产品质量低,建设浪费大,资金周转慢,劳动生产率低,企业亏损严重,仍然普遍存在。不少技术经济指标不仅明显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有的甚至低于我们历史上曾经达到过的最好水平。同行业中落后企业和先进企业的差距也很大。效益差是我国经济生活中诸多困难的症结所在。今后十年以及整个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面临着人口众多,建设任务繁重,资金短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落后,人均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浪费资源的粗放经营是没有出路的,必须在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大功夫,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纲要(草案)》要求,“八五”期间每万元国民生产总值消耗的标准煤由9.3吨下降到8.5吨,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提高3.5%,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由127天缩短到95天,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提高经济效益的指标。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地工作,力争实现这些指标,逐步从根本上扭转经济效益差的状况。
技术改造是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我国工业基础不小,企业数量很大,今后十年的生产建设任务主要由现有企业来承担。现在许多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迫切需要进行技术改进。“八五”时期和今后十年,要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改造现有企业,围绕生产技术和装备现代化问题,组织好科研和生产攻关。机械制造工业要努力提高水平,更好地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技术装备的需要。《纲要(草案)》规定,“八五”时期国家要选择一批大中型骨干企业和一批重要产品,作为技术改造的主体和突破口,努力使这些企业和产品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抓好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带动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的技术进步。技术改造的重点,要放在节约能源,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名、优、新产品和出口产品的生产能力,以及防治污染上来,并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投入少、效益高、见效快的科技成果,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和“丰收计划”,加快技术成果向生产的转移。在加快传统产业技术进步的同时,继续实施“火炬计划”,办好高新技术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及其向传统产业的扩散和渗透。电子工业在整个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必须把加快它的发展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上,并且把它同发展精密机床等机械设备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电子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要继续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下大力量消化、吸收、应用和创新。
加强管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现在,在生产建设和流通领域,普遍存在着财力、物力和人力的严重浪费,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必须把强化管理作为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努力提高国家计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从总体上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生产第一线的领导和指挥,严格实行责任制度,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许多先进企业的经验证明,只要这样做,同样的设备、同样的人,就可以生产出更多更好的产品。要在全社会各个领域深入持久地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精打细算,反对浪费,少花钱多办事。
(五)推动科技进步,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各国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经济竞争也越来越表现为科学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们要显著地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综合国力,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就要真正把发展科技和教育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使经济建设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科学技术的发展要继续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这不仅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是科学技术本身繁荣与发展的必由之路。要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引进和创新、应用和推广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科研机制。要把发展国民经济作为科学技术工作的主战场,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应用技术研究、高技术研究、基础研究三个层次上的科技工作,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力量,推动我国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全面发展。要注意跟踪世界新技术发展进程,努力在生物工程、电子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新型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工程、激光、超导、通信等高技术领域取得新的成果。加快科技进步,关键在于稳定和完善促进科技进步的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进一步发挥专利制度在发展科技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也需要亿万受过良好教育的劳动大军。要继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强教育科学的研究,努力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要根据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把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到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上来。到2000年,要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城镇以及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基本普及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使绝大多数城乡劳动者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在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要在基本稳定规模、合理调整结构的基础上,下大力量重点抓好一批大学,使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明显提高,努力使一批重点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继续执行和完善出国留学生政策,鼓励留学生学成归国工作。进一步促进国际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要大力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水平。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切实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社会主义觉悟和道德水平。《纲要(草案)》要求,各级政府要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同时积极多渠道地筹措教育资金,提倡和支持社会办学,鼓励自学成才,努力促使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
(六)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改善人民生活。
经济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今后十年总的目标,是努力使全国人民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纲要(草案)》规定,“八五”期间,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我国职工和农民的收入都要有一定的增长。提高人民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主要措施是:发展轻纺工业和农副产品生产,继续抓好和完善城市“菜篮子”工程,组织好市场供应;积极发展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加快城乡住宅和公用设施的建设;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发挥城乡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的作用,积极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行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繁荣文化事业,丰富精神生活;发展卫生体育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经过十年时间的稳步提高,到本世纪末我国人民生活将会得到明显的改善。
我们所说的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在物质生活方面,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要符合我国的特点和民族传统。要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使之适应人民生活从温饱到小康过程中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同时要积极引导消费,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合理的消费结构和健康有益的消费方式。
我国是一个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的大国,全国小康水平的实现,不论从时间上还是地区上,都将是逐渐推进的,不应该也不可能规定一个全国统一的时间表。但2000年实现小康,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确定无疑的。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个方针应当继续贯彻执行。但是,我们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实行这个方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全国人民和各个地区更好地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悬殊。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最重要的优越性,就表现在共同富裕上。
实现小康要靠全国人民的艰苦努力。目前我国正处在创业阶段,百业待举。今后十年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都必须妥善处理积累与消费、国家建设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实际工资总额的增长不能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长,实际平均收入的提高不能超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我们要长期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干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各位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干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八十年代,人民武装力量在自身建设方面取得巨大成就,为保卫祖国、保卫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十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为了应付各种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保卫国家安全,使经济建设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必须进一步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要根据国家财力的可能,适当增加国防费用,努力发展国防科学技术,有重点地加强新武器装备的研制,提高军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继续调整国防科技和国防工业结构,贯彻军品生产能力适当转向民品生产的方针,但要加强统一规划和协调,使军品和民品都得到提高或发展。继续加强国防重点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要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增强军政团结和军民团结。人民武装力量要进一步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军事素质,增强战斗力,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关于社会发展
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调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提出了全面要求。这里,我着重说明以下几个问题。
(一)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也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过去十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发生过一些大的失误,主要是削弱思想政治工作,导致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未来十年,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外敌对势力不会放弃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图谋,国内建设与改革任务又十分艰巨复杂,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两个文明一起抓的方针,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围绕这一根本任务,需要进行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规定着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纠正“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主要是指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长期不懈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抵制和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保证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要继承和发扬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认真研究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方式,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深入人心,更加切实有效。要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动员和吸引亿万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良好风尚。我国五亿多青少年是跨世纪的一代,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要充分认识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共同努力,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新人。
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物质文明建设的发展。没有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发展科技教育的同时,加强社会科学研究,进一步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各项文化事业。《纲要(草案)》立足于八十年代的基本经验和各项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已经作了具体安排,各级政府都要把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放在突出位置,认真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重视和发挥广大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整个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知识分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后十年,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艰巨任务,迫切要求广大知识分子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要在全社会继续发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逐步完善有利于人才辈出的政策与制度,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努力在改善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方面多办一些实事。提倡和鼓励广大知识分子深入实际,了解国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创造出新的成绩。
(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是全体人民的事业。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才能够最广泛地动员和依靠人民。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的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的领导体制,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决策的研究和咨询工作,进一步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重视和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要进一步加强政权建设,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继续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精简机构,减少层次,减少行政人员,改进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活跃基层民主生活,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居民、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公民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发挥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要加强法制建设,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同时,要用法律规范经济关系和社会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现在我国以
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和政府工作逐步走上法制轨道。但是,在经济和行政管理立法方面,还有一些重要的法律、法规尚未制定出来。要在积极推进改革开放的同时,抓紧起草计划法、预算法、银行法、投资法、公司法、价格法、劳动法、审计法等一批重要法律草案,并根据改革开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加强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工作,使国家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当前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必须强调,法律一经颁布实施,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要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一切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做守法执法的模范。
(三)加强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目前,我国社会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下,还存在着一些不安定因素,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颠覆、分裂破坏活动仍在继续。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警惕,坚定不移地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社会的稳定。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项和其他三项一样重要。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禁止卖淫嫖娼、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和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除“六害”和“扫黄”斗争,制止和取缔一切危害社会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组织与活动。要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敢于同一切危害社会秩序的现象作斗争。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等部门,广大人民警察和武警指战员,要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廉洁奉公,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为加强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四)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
改革开放越是深入,经济越是发展,就越是要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使政府和人民永远保持密切的联系。政府工作人员和一切公职人员必须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廉政建设首先要从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国务院各部门做起,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对那些参与经济犯罪和其他犯罪,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不管职位高低,一经查实,坚决依法惩办,决不姑息养奸。对官僚主义严重,玩忽职守,构成渎职罪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法律政纪者,必须严肃处理。当前,要抓紧大案要案的查处。要大力整顿和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包括整顿执法部门和监督机关的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财政、税务、物价、公安、海关、审计、监察等执法、监督部门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舆论机关和人民群众进行社会监督,坚决地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我们要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八五”期间,使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取得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