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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

  关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基本指导方针,中共中央的《建议》提得非常明确,在今后十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要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这些基本指导方针主要是:
  第一,坚定不移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十二大和十三大,在深刻总结历史的和当前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以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中共中央的《建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实践,精辟地概括了十二条主要原则,这就是: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专心致志地搞好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通过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体制和其他领域的管理体制,充分调动中央、地方、企业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采取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等多种形式,通过举办经济特区、经济开放区和实行必要的特殊政策与灵活措施,不断扩大对外开放;
  --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发挥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并对它们加强正确的管理和引导;
  --积极发展社会主义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允许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鼓励先富起来的帮助未富起来的,以利于全体人民和各个地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继承和发扬祖国优秀文化遗产,借鉴和吸收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反对民族歧视和民族分裂;
  --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和实践,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逐步实现;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支持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人民的正义斗争,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
  --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制度、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理论和组织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这十二条,有些是我们几十年来所一贯坚持的基本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有新的发展,充实了新的内容;有些则是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鲜经验的总结。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其中凝结了邓小平同志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卓越贡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就是沿着以这十二条为基本轮廓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走过来的,因而在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九十年代的奋斗目标,最根本的保证,就是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第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全面落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方针政策,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经过八十年代的努力,经济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但是,原有体制的弊端还没有完全消除,在发展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要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生活中的诸多矛盾,顺利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在剧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要求我们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不断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与活力。把改革开放和不断巩固、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这是我们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国内外的经验都证明,不改革开放不行,改革开放不坚持正确方向也不行。今后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并进一步努力探索,使改革不断深化,开放更有成效。
  第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方针。这条方针是长期正反两个方面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实现到本世纪末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持续,就是保持经济每年都有适当的发展速度;稳定,就是稳步前进,避免大起大落;协调,就是按比例发展。持续、稳定、协调三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比例协调,是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按比例的速度才是合理的、效益好的、能够持续稳定发展的速度。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最重要的是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急于求成的倾向。我们既要充分发挥各种资源的潜力,促进经济增长,又要防止国民收入超额分配,造成通货膨胀。要坚持速度与效益的统一,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
  第四,坚定不移地执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自力更生与实行对外开放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实行对外开放,利用国外的技术、经验和资金,有利于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另一方面,只有坚持自力更生,把立足点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础上,才有条件更好地扩大对外开放。九十年代我们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争取在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智力等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但也要准备更多地依靠国内资金和自己的力量进行建设。要克服经济建设中资源相对不足和资金短缺的困难,最重要的,是千方百计地节约一切可能节约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努力克服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中存在的严重浪费现象。今后十年乃至整个现代化建设时期,都必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思想。
  第五,坚定不移地贯彻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任何时候也不能忘记,我们要实现的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在推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克服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既是我们的重要目标,又是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只有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才能使人们有正确的前进方向,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民族的凝聚力。这是我们的真正优势所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各个部门、各个方面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尽心尽责,广泛吸引群众自觉参与,把任务真正落实到基层。
  上述基本指导方针,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规定了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正确途径。在今后十年的各项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基本的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全面加以贯彻。在基本方针不变的前提下,具体的政策措施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要通过大量的工作,把已经确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提交大会审议的《纲要(草案)》,是把制定“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结合起来考虑的。这是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问题是有连续性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科技攻关课题以及人才培养等,也往往不是在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就能够完成的。从今后十年经济发展的总趋势和奋斗目标来确定五年计划,可以把眼光放得更远一些。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中不确定因素较多,《纲要(草案)》对十年规划不可能定得过细,只能规定主要目标、基本任务、重大方针政策和若干重要指标。“八五”计划因为现在就要执行,规定的指标多一些,项目具体一些,但重点也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任务、政策以及改革开放的总体部署上,比较详细和具体的计划将在年度计划中制定。在“八五”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还需要对现在规定的指标加以必要的调整和充实。在“八五”后期,还要制定“九五”计划。现在,治理整顿的任务尚未完成,“八五”计划的头一年或更长一点时间,要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在治理整顿中求发展。在转入正常发展以后,还要继续完成治理整顿遗留下来的某些任务。
  1991年是执行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第一年,又是继续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在继续保持总量平衡,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保持经济适度增长。要汲取过去丰收以后就放松农业的教训,继续加强和发展农业。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力争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方面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要认真组织好“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并且年复一年地长期抓下去,切实抓出成效。要加强财政税收工作,控制集团消费,努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缩小财政收支差额。按照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努力保持社会安定和正常秩序,努力为人民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要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争取“八五”计划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关于经济建设
  关于今后十年的经济建设,总的出发点是,按照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要求,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纲要(草案)》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一)继续努力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
  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既要保证各方面建设资金的需要,又要使人民生活逐步有所提高,经济总量平衡面临许多矛盾。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防止国民收入超额分配和通货膨胀,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从历史经验看,经济发展出现大起大落,主要是指导思想上片面追求高速度,建设规模过大,消费基金膨胀,导致国民经济总量不平衡和重大比例失调,最后不得不进行调整。从这两年来的现实情况看,治理整顿所以能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是经济总量控制得比较好。今后十年,要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避免出现大的波折,最重要的仍然是要保持经济总量的平衡,特别是保持财政、信贷、外汇收支和物资的各自平衡以及它们之间的综合平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排,都要量力而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与国力相适应,生活消费的增长要与生产的发展相适应。由于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有一个过程,财政体制“八五”期间仍将基本维持现行财政包干格局,制约着国家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重点建设投资、国防经费、科学教育事业费必须适当增加,而每年大量的企业亏损和物价补贴,以及其他一些开支,只能逐步压缩下来。因此,财政收支平衡难度很大,每年都还有一定数量的财政赤字。我们必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尽可能减少一些赤字。现在各方面要求财政给照顾、给优惠的呼声比较高,要下决心不再开新的口子,防止出现新一轮的减税让利。银行信贷要继续坚持稳定货币的方针,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把货币发行量和贷款总规模保持在经济发展合理需要的范围内,避免通货膨胀。要及时结汇,努力增加对外贸易收汇和非贸易收汇,保持适度进口和合理的外债规模。
  现在各地区、各部门提出要在今后十年和“八五”期间上的项目,加起来的总规模,已经大大超出资金和物资供应的可能。虽然有些项目从地区或部门的局部来看,是需要上的,其中有的项目也已经过论证,但从全局来看,财力物力就那么大,不能不分别轻重缓急,量力而行,有所取舍。《纲要(草案)》所列的建设项目,是要在五年至十年的时间内陆续开工兴建的,各个年度的投资规模要根据资金的可能,具体加以安排。年度间要保持大体均衡,循序而进,不能一哄而上,打乱仗。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并逐步走向现代化。
  经过八十年代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我国产业结构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农业和消费品工业得到加强,第三产业发展加快,新兴产业有所发展。但是,长期存在的产业结构不合理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在发展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当前产业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仍然比较脆弱;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加工工业总规模偏大,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低;第三产业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今后十年,随着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领域拓宽,选择性增强,随着工业化的推进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的转移,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更加注重产业结构的调整。还应该看到,随着科学技术革命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发生并且正在发生产业结构的重组和升级。我们能不能抓往机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使之上升到新的等级,不仅直接关系到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实现,而且将对整个现代化建设进程产生长远的影响。
  根据这种情况,《纲要(草案)》把产业结构调整放在今后十年经济建设的突出位置。主要要求是:
  --大力加强和发展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九十年代我们面临着这样的矛盾:一方面,随着人口增加和向小康水平过渡,对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可能很快提高,人均耕地面积还在不断减少,加上受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制约,发展农业的任务是相当艰巨的。《纲要(草案)》规定九十年代粮食产量要先后登上4500亿公斤和5000亿公斤两个台阶,并且对增加棉花、油料、糖料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发展林、牧、渔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完成农业发展的任务,《纲要(草案)》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包括:继续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大江大河治理,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坚持植树造林,搞好防汛抗旱;进一步抓好科技、教育兴农;努力改革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体制;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等等。切实加强管理、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对于农业生产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高度重视。各级政府要根据这些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加强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是今后十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近两年通过治理整顿,调整结构,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的紧张状况有所缓和,某些产品在某些地方甚至一度出现过剩的情况,这是经济紧缩条件下的暂时现象。从长远来看,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由于基础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价格和收费偏低,这就要求我们及早安排,实行投资倾斜政策,采取多种途径,筹集必要的资金。《纲要(草案)》对能源、交通、邮电通信、重要原材料等方面的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我们要象“一五”时期成功地抓156项重点工程建设那样,集中力量,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效益地搞好一批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使它们如期形成综合生产能力。要适当增加银行贷款,并建立煤炭、电力、石油和铁路建设基金,保证重点建设的需要。要逐步调整和理顺基础产品的价格和收费,增强基础工作的发展能力。要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使它同重点建设协调发展。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因地制宜,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大力改组改造和提高加工工业。我国加工工业规模已经不小,今后十年的发展重点,是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把现有企业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压缩一部分超过合理需求的加工工业生产能力,淘汰一批消耗高、性能差、污染严重的落后产品。按照规模经济的要求,对生产批量小,成本高,效益差的企业进行调整,推进专业化分工和联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以更好地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
  --积极发展建筑业。从温饱走向小康,人民生活的提高,将较多地体现在居住条件的改善方面。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纲要(草案)》规定今后十年建筑业要有一个比较大的发展。根据国内外的经验,建筑业可以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建筑业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各项建筑都要切实保证质量,力求降低成本。要积极推广立足于国内的新型建筑材料。
  --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考虑到第三产业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而目前又比较落后的状况,《纲要(草案)》对第三产业给予了充分的重视。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是商业、物资、金融、保险、旅游等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行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对缓解就业压力,增加资金积累,活跃城乡经济,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和人民生活的质量,都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在八十年代的发展中,由于经验不足,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也产生过一些混乱现象。经过治理整顿,这些混乱现象已经有所克服或者正在克服。我们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加强管理,使第三产业得到较快而又健康的发展。
  (三)促进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和资源分布很不平衡。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以及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各种优势的发挥和经济的合理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八十年代全国经济和地区经济都有很大发展,生产力的地区布局也有新的变化,但也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和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各地重复建设项目过多,产业结构趋同,资源配置不合理,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严重,妨碍了生产的合理协作和商品流通。今后十年,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逐步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为此,必须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的关系。国家要鼓励和支持各个地区发挥优势,加强指导和协调,使各个地区都能够在自己的优势产业上得到发展。同时也必须从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益出发,加强地区经济的合理分工。全国统一的经济体系和统一市场,是发展商品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也是发挥地区优势的前提。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不利于生产力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妨碍地区优势的发挥。地区经济发展,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但在制定国家产业政策的时候,也必须注意发挥地区优势,才能促进全国经济和地区经济同时得到发展。
  第二,正确处理资源富集地区与加工工业集中地区的关系。加工工业集中地区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积极发展技术水平较高的产业和出口创汇产品,减少资源消耗。要使那些能源和原材料消耗较高、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在能源充足、资源富集的地区得到较快的发展。资源富集地区在加快资源开发的同时,要适当发展一些加工工业。要注意东西走向交通干线的建设,促进沿海与内地在商品、资金、技术和人才等方面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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