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与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结合起来。继续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充分发挥他们的骨干和主导作用,对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政为了支持搞活国营企业,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扩大了企业财权,增加了企业财力。据统计,从1981年至1990年的十年间,国家财政通过减税让利等措施留给国营工业企业的财力,扣除财政通过征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等方式拿回来的部分,累计净得财力约3100亿元。在目前的治理整顿期间,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发展遇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其中有内部管理问题,也有外部环境问题;有表层问题,也有深层次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逐步加以解决。搞活大中型企业,要处理好内因和外因的关系,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从国家方面说,要为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条件,形成良好的外部环境,比如,有重点地选择一批改造任务重的企业,适当提高其折旧率,适当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通过治理“三乱”,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等等;但是,搞活大中型企业关键的和决定性的因素还是靠企业自身的努力。企业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眼睛向内,挖掘潜力,要继续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企业内部的各项配套改革,要加强企业管理,增强效益观念,促进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总之,只有在企业努力做好自身工作的基础上,再辅之以国家的适当帮助,国营大中型企业才能真正活起来。
(三)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完成收入任务。各项税收在整个预算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抓好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于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将提高商业零售环节的营业税税率,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好准备工作,保证这项措施能够及早出台。同时,各级税务部门仍要加强现有税源的征收管理,狠抓影响收入的几个关键性环节。要继续抓紧清理企业拖欠税利的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并采取有力措施将旧欠清理回来。要严格控制税收减免,特别是流转税的减免,把税收减免批准权集中到中央和省两级,现在越权减免税的现象又有所抬头,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坚决制止这类现象再度发生。要加强产品出口退税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政策,集中审批权限,完善管理机构,做到既有利于外贸出口,又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要进一步抓好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征税工作,根据他们的特点,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把该收的税收都收上来。要加强各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凡是按国家规定应上交的收入,都要及时、足额地催交入库。对能交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收入的征收管理,要抓得更紧一些。这两项收入数额很大,调节预算外资金的作用也较明显,又是国家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不能把它看作是比税收“软”的任务,对于现在普遍存在的减免多、欠交多、漏征多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这两项基金的征收要严格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办事,各地区、各部门自行作出的减免规定,应停止执行。要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坚决保卫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并逐步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待取得经验后,再有领导有计划地逐步展开。
(四)继续坚持紧缩方针,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和财政的现实状况分析,在今后一段时间里,经常性的财政收入不可能有很大幅度的增长,或者在某一年份猛上一个台阶。所以,不能把实现财政平衡的希望完全寄托于收入的增长上,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反对铺张浪费,把严格控制支出,提倡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的一项长期方针坚持下去。在生产性支出方面,我们要特别注重在资金的使用效益上下功夫,通过厉行节约和提高效益来缓解紧缩支出所遇到的矛盾。今年,全社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将有明显增加,资金的分配要适当集中,按照产业政策保证重点,不撒“胡椒面”,使资金真正用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节约物质消耗,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方面,做到投入少、见效快、效益高,绝不能再以各种名目用于在低水平上扩大生产能力,搞重复建设。对基本建设的立项要注意科学决策,工程概算要精打细算,注意节约,并尽可能做到数额准确,不留缺口,宁可项目少上一些,也要把批准的项目搞得快一些、好一些,争取建设一个,成功一个,使千方百计挤出来的财政建设资金,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对非生产性支出要严格进行控制,并把重点要放在控制机构、人员编制和各类工资、补贴的增长上。现在的地方财政,尤其是县级财政,主要的困难是吃饭困难,吃饭的机构多,吃饭的人多,而收入来源不多,食之者众,生之者寡。今后地方特别是县级机构改革,都要从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不能照搬照套上级机构的设置,非经国务院批准,中央各部门不能下达要求下级对口、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指令。今年,各地区、各部门原则上要冻结机构、编制、车辆和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并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费开支的范围、项目和开支标准,在清理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合理的标准和定额。要继续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进一步加强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强化指标管理,今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指标。要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大力压缩会议,精减文件,这样做,既有利于节减资金,也有利于多下基层搞调查研究,多办实事。
(五)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堵塞各种漏洞,推进廉政建设。经过前一阶段的治理整顿,财政管理和监督有所加强,但财税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尚未有大的改观,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偷税漏税,截留利润,虚报亏损,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化大公为小公,化集体为个人等现象,仍然相当突出。挥霍公款,请吃请喝的现象又有抬头。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继续加强对广大干部的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使他们自觉地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要进一步强化预算观念,严格按预算程序办事。预算一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着调减收入,追加支出,不能乱开减收增支的口子。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的财政税收法令和财务、会计制度办事。一切应交财政的资金必须及时足额交入国库,任何部门不得占压、挪用,不得转到预算外,或私设小金库。目前,经各级政府和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种“基金”,名目繁多,数额越来越大,既分散了财力,削弱了国家宏观调控作用,又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认真进行清理,有的要取消,有的要纳入预算管理,接受财政监督。今年还要继续深入进行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这几年的实践证明,大检查对于严肃财经法纪,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将继续搞下去,并将集中检查和经常性的检查结合起来,把财经检查监督工作搞得更好。治理“三乱”的工作今年将全面深入展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认真地深入细致地搞好这项工作,将中央已确定的政策措施迅速贯彻下去,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真正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不合理负担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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