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国家预算(草案),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对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仍分别编制。分开中央和地方来看,情况如下:
1990年中央预算收入为1831.79亿元,支出为1942.70亿元,收支相低,支出大于收入110.91亿元。
中央预算收入中,中央本级收入1336.64亿元,地方上解中央的收入495.15亿元。中央本级收入的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各项税收861.83亿元,企业收入31.99亿元,征集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收入173.41亿元,国家预算调节基金收入81.5亿元,国内债务收入170亿元,国外借款收入164.43亿元。今年计划弥补中央企业亏损补贴270.92亿元,按冲减收入处理,已在收入中作了扣除。
在中央预算支出中,中央本级支出1361.41亿元,对地方的补助支出581.29亿元。中央本级支出的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526.63亿元,挖潜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54.34亿元,地质勘探费35.38亿元,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19.15亿元,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71.68亿元,国防费287.3亿元,行政管理费24.98亿元,国内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24亿元,国外借款还本付息支出70亿元,价格补贴支出39.41亿元,中央预备费10亿元。
由国务院确定的1990年地方预算收支指标,收入为2481.18亿元,支出为2459.19亿元,收大于支21.99亿元。在地方预算收入中,地方组织的收入1899.89亿元,中央对地方的补助收入581.29亿元。在地方预算支出中,地方本级支出1964.04亿元,地方上解中央的支出495.15亿元。上述地方预算指标,是就全国算总帐来说的,具体到各个地区,有些地方有结余,有些地方困难较多。按照
宪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市)的预算,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国务院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确定的财政收支指标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结合地方的实际情况,认真核算和编制地方预算,提请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提请大会审议的国家预算草案,是根据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计算的,同时也考虑了价格、汇率调整和去年工资调整翘尾巴影响财政减收增支的因素,考虑了财政上采取政策性措施可以增收减支的数额。这里,我着重说明以下几点:
(一)关于国家预算中编列的财政赤字问题。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努力缓解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的矛盾,逐步减少通货膨胀,使国民经济基本转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并且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逐步消灭财政赤字。这个方针是坚定不移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财政赤字的危害,树立财政收支平衡的思想,并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实现。但是,目前的财政困难是多年积累下来的,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今年国家预算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由于治理整顿期间经济增长速度放慢,经济效益也难以明显提高,财政收入不可能有较大的增长,而重点建设、农业、教育、科技、国防、价格补贴和调整工资等,有一些是非增加不可的开支,再加上从今年起进入国内债务偿债高峰,资金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困难很大。在这种情况下,财政赤定难以很快压缩下来。这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国家预算草案,国家预算赤字和中央财政赤字都略低于上年预计数的水平。在执行中,我们将努力增收节支,力争缩小财政赤字。
(二)关于开辟新财源,增加财政收入问题。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有关指标测算,1990年国内正常财政收入比上年预计数增长6.5%,不能保证今年必不可少的支出需要。因此,在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狠抓扭亏增盈的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开展新的财源,适当集中资金,增加财政收入。国务院确定,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合理调整和提高商品零售环节的营业税税率。同时,为了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拟改进个人收入调节税,在现行工薪收入起征点不变的前提下,把征税重点放在工资以外的各项收入,区别不同收入项目,实行分项分率征收。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并把一部分建设资金转到重点建设上来,拟将现行建筑税加以改进和完善,改为投资方向调节税。通过这些增收措施和加强收入管理等工作,使1990年财政收入能够有一个稳定的增长,确保国家预算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