⑿张云湘等32名代表:建议在“
矿产资源法”中将地、市(州)、县矿管机构纳入政府序列(第82号);
⒀李军等32名代表:建议修改和充实“
森林法”某些条文(第251号);
⒁林信平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
婚姻法”,控制人口膨胀(第219号);
⒂姜德廷等31名代表:建议海军义务兵服役年限改为3年(第337号);
⒃甘肃代表团:建议对某些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第99号)。
3、机构设置21件:
⑴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成立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监督委员会(第38号);
⑵青长庚等39名代表:建议在人大常委会中设立监察委员会(第52号);
⑶杨纪珂等32名代表:建议在人大设立监察委员会和统计审计委员会(第141号);
⑷张元震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增设科学技术委员会(第78号);
⑸郭志等31名代表、刘士杰等32名代表、孙颔等30名代表、石秉弥等32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设立农业委员会(第58号、123号、296号、378号);
⑹吴慧芳等36名代表、孙敬文等87名代表、王工等32名代表、张云湘等31名代表、张久荣等30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设立资源和环境保护委员会(第31号、42号、70号、318号、370号);
⑺王振英等31名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各省(区、市)人大建立妇女儿童委员会(第122号);
⑻田凤山等30名代表:请求批准牡丹江市为较大的市(第158号);
⑼王彦立等30名代表:要求尽快批准建立川东南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183号);
⑽张友道等30名代表:要求撤销滁县行政公署,设立省辖滁州市(第48号);
⑾张友隽等36名代表:建议国务院设立船舶及海洋工程工业部(第232号);
⑿李天荣等30名代表:建议国务院设乡镇企业部(第65号);
⒀李祥苓等30名代表:建议建立中华全国农民协会(第404号);
⒁江泽佳等33名代表:建议设立民意测验中心(第186号);
4、人大工作16件:
⑴梅祖彦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和改进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第155号);
⑵由作武等31名代表:要求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第249号);
⑶彭仁阶等31名代表:建议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权力机关的作用(第57号);
⑷孙子甫等36名代表:要求全国人大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支持与指导(第410号);
⑸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实行部分人大代表专职制(第41号);
⑹吴康民等30名代表:建议取消人大预备会议(第373号);
⑺王工等32名代表:运用典型案例,推进民主法制,应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日程(第44号);
⑻彭仁阶等32名代表、张廷武等31名代表、苏桦等30名代表、曲钦岳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第56号、76号、134号、334号);
⑼张锡君等30名代表:建议尽快把整顿社会秩序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第311号);
⑽吴让祥等32名代表:关于安徽省广德县国家政权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职权的建议(第34号);
⑾王工等32名代表: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研究“两制四法区”有关问题(第40号);
⑿侯国本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黄河治理开发的领导工作(第328号);
⒀詹顺初等39名代表:建议革除罚没款提成弊端,切实保障严肃执法(第53号)。
5、廉政建设3件:
⑴肖承良等32名代表:建议加强国家机关廉政建设(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