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汪月霞等30名代表:要求将楠溪江列为国家级风景区(第234号);
(9)孙韬等30名代表:要求增加齐齐哈尔市城市建设资金(第113号);
(10)温瑞生等32名代表:建议将二汽上交利润留成10%给十堰市(第142号);
(11)张安居等34名代表:要求把成都市自来水六厂建设工程列入1987年国家基建开工计划(第58号);
(12)张克忠等33名代表:要求搬迁商丘军事营区以利城市规划建设(第215号);
(13)王美珍等32名代表:要求收回海军乍浦机场征而未用的土地(第232号);
(14)王洪图等32名代表:建议解决黑龙江省几个煤矿城市塌陷区居民搬迁资金(第10号);
(15)冯志民等33名代表:建议尽快解决黄河北展工程区群众的实际困难(第191号);
(16)王英等32名代表:要求对黄河滩区和背河洼地实行优惠政策(第210号);
(17)张美凤等31名代表:再次要求解决新安江水库108~108.4米回水区移民问题(第66号)。
8、环境保护4件:
(1)孙先余等34名代表:建议制定“环境卫生法”(第100号);
(2)张祚荫等31名代表:建议制定“长江水土保持法”(第148号);
(3)孙先余等33名代表:建议对城市垃圾处理所需资金问题作出规定(第102号);
(4)陈慕榕等31名代表:要求对瓯江水质污染防治单位实行优惠政策(第235号)。
9、财政、贸易6件:
(1)张仲礼等30名代表:建议制定“债权债务法”(第154号);
(2)郑霖孙等35名代表:建议制定“保障企业在平等条件下开展经济活动和竞争法”(第11号);
(3)彭荆风等33名代表:要求解决“
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与“
个人所得税法”的矛盾(第181号);
(4)王增YOU等30名代表:建议修改三级投资政策(第157号);
(5)杭惠兰等30名代表:压缩中间环节,保护工农业生产积极性(第162号);
(6)章文才等33名代表:建议组织果工商运联合体,改革经营管理体制(第6号)。
10、扶持“老、少、边、穷”地区8件:
(1)召存信等62名代表:建议恢复对自治区及边疆民族省实施财政补贴按比例递增的政策(第206号);
(2)热合甫·阿巴斯等48名代表:要求国家保留对新疆财政定额补助每年递增10%的规定(第57号);
(3)西藏自治区代表团:请求中央对西藏财政补贴仍维持每年递增10%(第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