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农办人[201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规范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我部研究制定了《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年度工作情况表
3.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年度考核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加强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从2011年起,农业部牵头实施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条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是国家人才规划中确定的12个重大人才工程之一--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的子计划。从2011年至2020年,计划在全国选拔培养30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建立300个农业科研优秀创新团队,建立一支学科专业布局合理、整体素质能力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队伍。
第三条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经农业部评审通过后,授予“全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称号。
第四条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分两批选拔培养,2011~2015年选拔培养第一批,2016~2020年选拔培养第二批。
第五条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所在单位作为培养主体,应加强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的支持和服务,并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第二章 条件和职责
第六条 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