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在华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函
(银监函[2006]21号)
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执行总裁戴国良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4号)和《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1〕第6号)等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在华获准设立的各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业务范围和客户对象限于各分行获准范围。
二、你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须遵守《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在华获准设立的各分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须持本批复及你行授权文件,就所开办业务的品种及其属性、开办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接受其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