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利顺金融公司上海代表处的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设立利顺金融公司上海代表处的函
(银监函[2005]511号)


利顺金融公司:

  你公司董事长Patrick Combes先生和代理经理Pierre Yves Bournet先生致我会申请设立代表处的函收悉。

  根据《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准你公司在上海设立代表处。该代表处中文名称为利顺金融公司上海代表处;英文名称为Tradition Finance Company Shanghai Representative Office;办公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808单元。该代表处限于在中国境内代表利顺金融公司从事与其货币经纪业务有关的咨询、联络和市场调查等非经营性活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