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同意安徽省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并入徽商银行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65号)
安徽银监局:
你局《关于安徽省5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并入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皖银监发〔2005〕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芜湖市商业银行、马鞍山市商业银行、安庆市商业银行、淮北市商业银行、蚌埠市商业银行、六安市城市信用社、淮南市城市信用社、铜陵市城市信用社、阜阳市银河信用社、阜阳科技城市信用社、阜阳鑫鹰信用社、阜阳金达信用社并入徽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