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办借记卡业务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35号)
贵州银监局:
《关于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办借记卡业务的请示》(黔银监发〔2005〕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办借记卡业务,并核准《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合卡章程》。
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合卡的发行和使用,须遵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符合有关银行卡业务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另行申请“银联”标识。
三、你局要督促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落实结算账户管理、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及银行卡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该项业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