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批准中电财注册资本金由吸收合并华北电财后的人民币222,7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00万元,其中美元3,300万元。
五、本次吸收合并、股权调整、增资后的中电财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国家电网公司,人民币225,874万元,占比45.175%;
(二)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人民币17,500万元,占比3.5%;
(三)陕西省电力公司,人民币10,500万元,占比2.1%;
(四)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万元,占比2%;
(五)西北电网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
(六)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
(七)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0万元,占比2%;
(八)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九)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湖南省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一)江西省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二)四川省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三)重庆市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四)浙江省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五)上海市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六)江苏省电力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七)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人民币8,600万元,占比1.72%;
(十九)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一)甘肃省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二)河南省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三)湖北省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四)安徽省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
(二十五)河北省电力公司,人民币7,500万元,占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