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的批复
(银监复[2005]258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
你协会《关于报请审定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自律公约〉及〈维权公约〉的请示》(银协发〔2005〕24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协会制定的《
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
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和《
中国银行业维权公约》。请你协会及时组织有关会员单位签订上述公约,并按照《
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发挥作为银行业自律组织的自我管理与服务、自我约束与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上述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