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申报全国高等体育院校教材编写组的通知
有关高等体育院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高等体育院校教材编写工作,提高高等体育院校教材编写质量,国家体育总局成立了全国高等体育院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拟下设若干教材编写组。为更好地落实教材编写工作,现将开展教材编写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与申报数量
全国14所独立设置的高等体育院校可以申报。每个院校以主持单位的名义原则上可以申报1-3个教材编写组。
二、申报范围
教材编写组将分阶段组织申报。第一阶段的申报重点是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教材编写组,具体申报范围为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高尔夫、武术及与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有关的学科课程。
三、申报教材编写组主持单位的条件与要求
(一)主持单位应具有在全国本专业领域里的学术带头人且能胜任编写组组长的人选;
(二)主持单位在全国体育院校中专业学科优势突出,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三)主持单位在组织申报教材编写组时应在全国体育院校范围内重点遴选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专业基础扎实,愿意承担教材编写任务的学术带头人参与编写组工作;
(四)主持单位在教材编写上应能给予教材编写组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人力保障,并承担本专业领域教材编写组织工作。
四、教材编写组组成
教材编写组应包括组长、秘书及成员。编写组组成原则如下:
(一)组长、秘书应为主持单位人员;
(二)组长应为该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有主编(参编)省部级以上教材的经历,并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编写组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原则上应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推荐全国其它体育院校在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专业学术影响力的人员。
五、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