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圳市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241号)
深圳银监局:
你局《关于深圳市商业银行申请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请示》(深银监发〔2004〕273号)及《关于呈送深圳市商业银行〈关于报送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补充材料的报告〉的报告》(深银监办发〔2005〕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与股票和商品有关的衍生产品交易除外)。
二、深圳市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严格遵守《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