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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副组长:孙家正  文化部部长
  陈进玉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王春正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章新胜  教育部副部长
  丹珠昂奔 国家民委副主任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部长助理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建设部副部长
  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龚 正  海关总署副署长
  祝列克  林业局副局长
  顾朝曦  旅游局副局长
  齐晓飞  宗教局副局长
  汪永清  法制办副主任
  单霁翔  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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