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汉唐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汉唐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银监复[2005]232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我公司商业化收购汉唐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信总报〔2005〕1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商业化收购汉唐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400万股。
二、
你公司应按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收购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加强该股权收购事项的管理,严格防范风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