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使领馆要加强对驻外机构和在外人员的领导和管理。驻外使领馆是国家代表机构,各类驻外机构、人员和临时出国团组都必须服从使领馆的领导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派团组出访前,要按规定征求驻外使领馆的意见,使领馆则要坚持原则,认真审核出访是否必要和适当,积极提出意见。出访团组到达访问国后,要向使领馆报到,遇有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自觉接受使领馆的管理和监督,使领馆则要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目前,各类驻外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存在比较严重的混乱和浪费现象,需要进行清理整顿。有关驻外使领馆要做调查研究,向国内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今后,各地区、各部门派出驻外机构和在国外设立公司,审批机关应事先征求有关使领馆的意见,不经同意,一律不得派出。使领馆对出访团组和驻外机构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负责地向国内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严格出国和来华审批管理制度。出国和来华审批工作是外事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审批机关要尽职尽责,认真执行中央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在这方面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那些有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出访,要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对无实际需要,甚至巧立名目,编造理由的,要坚决制止。现行的审批权限要相对稳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下放出国和来华事项的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省部级干部主要精力应放在做好国内工作上,如确因工作需要出访,要掌握快去快回的精神。其他人员出访也要从工作需要出发,讲求实效。坚决停止一切不必要的出访和一般性考察,更要严禁公费旅游。要不断完善和改进审批制度和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出国管理工作。
要加强来华外宾接待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为了使国外各阶层更多的人士了解中国,我们对他们来华访问、旅游或参加各种会议,原则上持欢迎态度,但也要统筹安排,加强管理。中央重申,接待国宾由外交部制定年度计划,数量要有所控制。在华召开重大国际会议或部长以上官员访华,应由主管部门报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或国务院审批。港澳官方上层人士访华,由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审查,报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或国务院审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来访的某些对华态度不好、背景复杂的外国人,应采取适当措施,严格管理,切不可麻痹大意。外事、公安、安全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肃外事纪律,确保对外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外事工作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不仅有很强的政策性,而且要求有严格的纪律。中央历来强调严格的外事纪律是执行对外政策的重要保证,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明确规定。这应成为一切对外交往人员的行为准则。情况表明,绝大多数人员能够遵守外事纪律,恪尽职守,积极维护国家利益。但是,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不正之风有所蔓延,少数人缺乏政策观念,外事纪律松弛,违反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还相当严重。这种现象在一些中高级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人在重大问题上不请示,不报告,擅自行动;有的人为了达到出国的目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审批机关,造成了严重后果;有的人内外不分,丧失警惕,泄露党和国家机密;还有的人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安排亲属出国;少数人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腐化堕落,甚至出走叛逃。上述行为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干扰了对外政策的贯彻执行,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各地区、各部门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情况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