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地方外事办公室的职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职责范围,国务院已作了具体规定(国发[1981]157号),应继续贯彻执行。根据地方外事工作发展的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地方外事办公室的职能,不要另设与外办职能相同的重叠机构。地方外事办公室应该真正成为本地区执行对外政策和处理外事工作的归口部门。地方各业务部门对本系统的对外交往活动也要认真审核把关,涉及对外政策或重要涉外事项,必须同外办协商或会签。外办应充分利用自己的对外交往渠道,积极为本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务。
加强中央部门与地方的协调配合。现在,在外事工作方面,中央各有关部门与地方的联系越来越密切,需要相互配合的事情越来越多,处理好这方面的关系,对做好外事工作十分重要。今后,中央有关部门对需要地方配合进行或办理的涉外事务,要注意同地方商量,征求地方意见;地方则要服从全局,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各项外事工作任务。中央部门向地方下达的文件或任务,如涉及中央其他部门管辖的业务,要事先协商一致,以免互相矛盾,给地方造成困难。中央部门有些重要外事任务下达给地方对口业务部门时,要抄告地方外事办公室。
加强边境外事工作的统一管理。我国与许多国家接壤,陆地边界长达2万多公里。维护好边界,管理好边境事务,保持祖国边疆的稳定,是关系到维护我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大事,也是稳定周边、巩固与发展同邻国睦邻友好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同苏联接壤的各省、区要特别注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近些年来,边境省、区同邻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交往日益增多,促进了边境省、区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边境地区的外事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涉外事务越来越多,反渗透、反颠覆、打击走私贩毒等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因此,各边境省、区党委和政府要十分重视边境外事工作,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充分发挥省、区外事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和健全边境前沿的外事工作机构,及时妥善处理边境地区的涉外事宜。边境地区所有涉外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政策和有关规定,在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共同搞好边境外事工作。
加强对民间外交的领导与管理。民间外交历来是我国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主要的民间团体配合我国外交,积极开展对外活动,为推动我国对外关系的发展,增进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发挥了特殊作用。近几年来,经过批准陆续成立的一些民间团体对外也做了许多工作。但是,现在新成立的各种民间团体太多,有些团体对外交往盲目性很大,比较混乱,需要继续整顿,对此要做出计划,限期完成。今后,各地区、各部门对所属或挂靠民间团体的外事工作要加强领导和管理,使他们的对外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民间团体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计划、出访和邀请来华事项等,都要按正常渠道报主管部门审批。各地区、各部门、各民间团体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避免对外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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